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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纤维与聚乙烯纤维混纺产品定量方法的探讨
相关专题: 资讯频道  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2-04-18
资讯导读:笔者在日常的纤维含量检验工作中发现,目前有些纺织品存在聚酯纤维与聚乙烯纤维混纺的情况,但是GB/T2910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笔者在日常的纤维含量检验工作中发现,目前有些纺织品存在聚酯纤维与聚乙烯纤维混纺的情况,但是GB/T2910—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及其他常用的纺织品检测标准中并没有提供相应的定量方法。为此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的经验,对这种混纺产品的定量方法进行了探讨。

    1试验原理及步骤

    1.1样品

    人工混合的已知比例的聚酯纤维/聚乙烯纤维混合物。

    1.2试剂

    定量分析试剂: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方法的使用性和可操作性,用于定量的试剂力求从检验室最常用的试剂中进行选择。从纺织行业标准FZ/T01057.4—200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第4部分:溶解法》中可以看出聚酯纤维与聚乙烯纤维在98%的浓硫酸中的溶解性能是不一样的,聚酯纤维溶于浓硫酸但聚乙烯纤维是不溶的,而且浓硫酸是一种常用的试剂,很容易获得,因此我们选择质量分数为98%的浓硫酸作为定量分析的试剂。

    残留物洗涤中和试剂:采用GB/T2910.11—2009中4.2的稀氨水溶液,即将80mL浓氨水(ρ=0.880g/mL)加水稀释至1L。

    质量分数为75%的硫酸溶液:将700mL浓硫酸(ρ=1.84g/mL)加入到350mL水中,溶液冷却到室温后,再加水至1L。

    1.3试验原理

    用质量分数为98%的浓硫酸把聚酯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剩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计算得出聚乙烯纤维的质量百分比,再由差值得出聚酯纤维的含量。

    1.4试验条件

    将2.1中的混合物在溶解温度为25℃、50℃、90℃的条件下分别溶解10min、20min,每种试验条件做10个平行样,以10个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通过对各种试验条件得到的最终结果的比较,找出最佳的试验条件。

    1.5试验步骤

    按照GB/T2910.1-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部分:试验通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试样的准备,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把准备好的试样放入三角烧瓶中,每克试样加入100毫升质量分数为98%的浓硫酸溶液,塞上玻璃塞,轻轻摇动烧瓶将试样充分润湿,在不同的水浴温度下振荡不同的时间。

    将残留物连同浓硫酸溶液一起转移到装有适量质量分数为75%的硫酸溶液的烧杯中,然后再将残留物用已知干燥质量的玻璃砂芯坩埚过滤,真空抽吸排液。

    冷水连续洗涤若干次,稀氨水中和两次,再用冷水洗涤若干次,抽吸排液。

    最后将坩埚和残留物烘干、冷却、称重、计算得出聚酯纤维/聚乙烯纤维各自的百分比含量。 [pagebreak]

 2试验结果及数据分析

    试验结果的净干含量百分率用以下公式计算:

    P1=

    P2=100-P1

    式中:P1—聚乙烯纤维的净干含量百分率,%;

    P2—聚酯纤维的净干含量百分率,%;

    m0—溶解前混合物的干重,g;

    m1—残留物(聚乙烯纤维)的干重,g;

    d—聚乙烯纤维经溶解后的质量修正系数,本试验的结果计算均采用1.0。

    试验结果与人工配比的差异如表1所示。

表1

表1

    注:以上数据均为10个平行样的平均值。 [pagebreak]

3结论

    试验证明,采用98%的浓硫酸对聚酯纤维/聚乙烯纤维混合产品进行定量,在各种常用的试验温度和溶解时间的条件下得到的结果与实际配比都比较接近,如表(1)所示。如果选择25℃、10分钟作为试验条件就比较高效、节能,而且此试验条件下的试验结果与实际配比最接近,绝对误差在1%以内,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因此可以把25℃、10min作为最佳的试验条件。

    此方法可操作性强,不需要特殊的试剂或设备,将其作为此类产品的定量方法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GB/T2910.1–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部分:试验通则

    [2]GB/T2910.11–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3]GB/T2910.24–2009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

    [4]FZ/T01057.4–200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第4部分:溶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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